图为闫先生保存的“移动无线POS机业务受理单”。
晨报全媒体讯(记者 李想)自称银行“内部人士”的男子上门推销“免费”POS机,让从事建材生意的市民闫先生十分心动,然而在缴纳了2100元“押金”后,闫先生感觉到事有蹊跷,打听之下发现该男子根本不是银行工作人员,而和闫先生同样遭遇的商户还有3名。
市民闫先生在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附近的百万庄机械市场经营一家建材店。6月6日中午15时许,一名自称银行内部人士的韩姓男子来到店里,向闫先生推销POS机。“当时他说是银行的内部活动,而且从他这里办的POS机比在银行正规办理的在刷卡时手拉卡拉合伙人免费代理续费低不少。”
闫先生说,虽然韩某没有拿出相关证件,但听起来十分优惠,难免有些心动。韩某声称,为闫先生办理的POS机机器本身是免费的,但要收取2100元的押金,正当闫先生疑惑时,韩某又表示这2100元会分三个月返还给他,叫他不要担心。
“回想起来疑点其实很多,还是大意了。”闫先生告诉晨报全媒体记者,该男子仅看了他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就表示完全不用担心手续问题,POS机随办随用。随后闫先生通过网络向该男子转账2100元。
闫先生说,由于办理后试机的10元钱迟迟没有到账,18时许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开车前往男子所称在金银路的办公地点,岂料当地工作人员告诉他,办理POS机的男子根本不是银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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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上午,晨报全媒体记者来到闫先生的店铺,看到闫先生办理的POS机包装盒上印有“福建联迪商用设备有限公司”字样,机身型号为E350,且机身表面没有银联标识。
而在该男子为闫先生留下的“移动无线POS机业务受理单”上,落款仅为一个“金银路53号”的手写地址和业务员韩某的联系方式,并无任何公章。晨报全媒体记者试图拨打该联系电话,一位东北口音的男子接听后表示,仅需通过微信向他发送身份证照片后即可办理POS机,当记者问及办公地址时,男子表示“到时候联系我,上门办理就行了”。
7日16时30分许,晨报全媒体记者来到位于金银路53号的金融大厦,此时现场聚集了三位和闫先生同样遭遇的商户。商户周女士告诉晨报全媒体记者,6日上午12时许,两名男子来到她位于美居物流园的窗帘店内,同样表示可以以“内部人员”的身份办理POS机。记者看到,周女士和其他两名商户在该男子处办理的POS机型号和闫先生的完全一致,收到的“业务受理单”也完全相同。
金融大厦工作人员表示,该处并无韩某等所谓的“内部人员”。办理正规的POS机有严格的审查制度,需要向银行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手续需要1~2周才能办理完成,而第三方POS机虽然声称使用时的费用相对低廉,但存在一定风险,可能会使商户受到损失。
新疆思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波认为,这种情况建议商户报警。根据《合同法》,韩姓男子作为出卖人,在出售商品的时候隐瞒了POS机作为标的物的真实信息,及出卖人是否是适格的合同当事人,因此作为买受人的商户们可以认定合同存在欺诈。因此,商户们可以通过相关的诉讼程序,撤销买卖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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