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实务:终端POS机的增值税在发卡行收款行和清算机构涉税
消费者在银座商场用工商银行银行卡刷卡1000元购买了一台咖啡机,交通银行在银座商城安装刷卡终端设备POS机。该项业务中,消费者称作持卡人,银座商场称作商户,工商银行(即消费者所持银行卡的开卡行)称作发卡机构,交通银行(即在商户安装刷卡终端设备的单位)称作收单机构。
拉卡拉
要实现货款从消费者的银行卡账户划转至商户账户,商户需要与收单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其支付服务费。除收单机构外,此过程中还需要清算机构(中国银联)和发卡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假设交行与银座商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消费者刷卡消费,交行按照消费金额的1%收取收单服务费。另外按照约定,交行(收单机构)需要向工行(发卡机构)支付6‰的发卡行服务费,交行和工行分别应向中国银联(清算机构)支付1‰的网络服务费。
该项业务涉及的资金流为∶(1)刷卡后,工行从消费者所持银行卡账户中扣除咖啡机全款1000元(2)工行就这笔业务收取发卡行服务费6元,并需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1元,因此,工行扣除自己实际获得的5元(6-1)后,将货款余额995元(1000-5)转入银联(3)银联扣减自己应分别向工行和交行收取的网络服务费2元(工行和交行各1元)后,将剩余款项993元(995-2)转入交行(4)交行扣减自己实际获得的收单服务费3元,将剩余款项990元(993-3)转入银座商场(5)最终,商户获得咖啡机销售款,并支付了10元手续费,最终收到990元。
商户支付手续费10元
发卡机构6元
收单机构4元
发卡机构自享6元
清算机构1元
收单机构自享1元
清算机构1元
该项业务涉及的发票流为∶
(1)工行应以6元为销售额,并向银联开具6元增值税发票,同时,可向银联索取1元增值税发票用于进项税抵扣
(2)银联应以8元为销售额,向工行开具1元增值税发票,向交行开具7元增值税发票,并可向工行索取6元增值税发票用于进项税抵扣
(3)交行应向银座商场开具10元增值税发票,并可向银拉卡拉申请联索取7元增值税发票用于进项税抵扣。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工行(发卡机构)销项税额=6×6%,
进项税额=1×6%,
应纳税额=(6-1)×6%。
银联(清算机构)∶
销项税额=【1+(6+1)】×6%,其中1是开具给工行(发卡机构)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7是开具给交行(收单机构)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进项税额=6×6%,
应纳税额=(8-6)×6%。
交行(收单机构)∶
销项税额=10×6%,
进项税额=7×6%,
应纳税额=(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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