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门槛”入职网约车司机,月收入轻松过万?事出反常必有妖!
“0押金月入两万招聘司机”,看到这样的广告您会被吸引吗?近日,市民卢先生向“北京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反映,自己看到广告应聘去做网约车司机,干了将近一个月一分钱没赚到还倒欠了公司1000多元。这是怎么回事?
辛苦20天,倒欠公司一千多?
招聘工作人员:底薪是9000元,只要你每天正常出车8个小时就行,咱们这边每天有流水任务,完成完不成都有保底工资。
卢先生:白干了20天,还搭了2000多元的钱,到最后一算我还应该倒给他1000多元。
女士讲述的条件足够诱人,男士实际的经历也足够令人唏嘘。究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反差呢?在房山区一个村庄里,记者见到了反映问题的卢先生,五十多岁,四川人,来京务工已经三十多年了,之前一直在工地上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卢先生:以前一直在北京的建筑队,去年老板赔钱了就把我们先解散了,回来以后我想着不管怎样我有一家人,有个闺女在上大学,我家里还有个83岁的老妈,我出门肯定我是想挣钱来的,我就打电话咨询了一下。
卢先生看到的招聘广告/受访者供图
带着要给家里人赚钱的初衷在网上搜索自己能做的工作,卢先生被其中一则“0押金司机派单保流水月万”的标题吸引。按照招聘人员的 说法,每天在路上跑够8个小时就有底薪9000元,而且每天跑超过470元的部分算提成。了解过后卢先生当天就入职领车了。但没过几天,他就发现自己实际上赚不到什么钱。
卢先生:当时他们说是一天怎么也至少也得跑个6、700元,甚至800元,我实际一天跑13个多小时,最多的一天才跑了530元,到最后我一看挣不着钱,两天一箱油还早早的没了。一箱油360块钱,我是当时按照9000块钱那个算的保底,那么平均一天300块钱,我一天去掉150~160块钱的油费、再去掉吃饭的钱,我一天只挣100块钱,这么苦这么累我还跑十几个小时,我就感觉不对,提前打报告说不干了。
卢先生手机里显示在线时长超12小时/记者拍摄
按照公司规定提前15天提出离职后,卢先生依然坚持每天早出晚归,工作时长基本在12小时以上,但尽管如此,在结算工资的时候还是被浇了一盆冷水。
卢先生:结账的时候他并没有按照9000块钱的底薪来跟我算,他说我跑了7000多块钱,按照一天给他们交470的租金,剩下1200多元。接着又说有三处刮蹭,算了一千多,其中一处是我蹭的我知道,但其他不是我的他非得说是我的,还有他说修车要三天,误工费一天按470元算,到最后算下来等于我还得倒补他 1300多元。我给你干了20天,人工费搭进去不说,油费搭进去,我还得倒给他拿1000多块钱,怎么能说得通?
工作人员表示在线8小时可拿补助/记者拍摄
在卢先生提供的和对方工作人员的通话中,对方表示卢先生之所以会倒欠公司钱是用他这些天跑的流水加上每天166元的补贴,再按照合同规定扣除每天470元的租金和车辆刮蹭赔偿算出来的。
工作人员:我那天已经给你算得很清楚了,你要是觉得不行明天你过来我接着给你算。
卢先生:开始说的是这个合同与我们没关系,我们是跑流水,但是你们那是租车合同。
工作人员:谁跟你签的合同书叫她一块过来,电话里什么都白说。
是“租金”还是“流水”?
如果按照招聘时工作人员说的,470元是流水提成线,那么卢先生的收入就应该是工资加超出流水的部分,按照一个月9000元算,每天有300元的保底收入。相反,如果470元算作租金的话,相当于卢先生每天有470元的负债,跑的流水超过470元才算作他的收入。
在看卢先生和对方签的合同时,记者发现,合同上写着9000元后面跟的是补助(含3000元油补,1000元全勤),并不是口头说的底薪。而每天470元前面写的是“日租金”,也不是口头说的流水。并且在后面的条文中还写着承租方未租满整月,或累计五日未完成流水任务租金,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补助,管理费不退,租金按每天双方约定流水租金计算。说好的用来衡量提成的流水怎么在合同里就变成了租金呢?卢先生说:
卢先生:一开始我看了那个合同,我说你们那是租车合同我是给你们干的,她说签合同只能签这个,我们要跟你签那种合同的话我们叫违法。
合同内容不利于承租方/记者拍摄
初步了解情况后,记者也以求职者的身份拨通了该公司招聘广告下方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
工作人员:车是公司给提供,提什么车定什么流水,比如说你要是提悦动一天的流水就是450元(460元),每天早晚高峰出车,一天出车最低8个小时,完成450元(460元)就行,超出这450元(460元)额外的算作你自己的提成。
记者:比如说哪天跑不到450元呢?
工作人员:跑不到的话咱们这边也不扣你工资,工资还是正常发,只要你每天早晚高峰出车,最低8个小时就行。
记者:现在正常跑网约车1天能跑到多少钱?
工作人员:七八百的流水都没有问题,有的司机都上千了。
充电站里的网约车/记者拍摄
但记者街头询问了近10名网约车司机,大家都表示每天跑14个小时左右才有可能POS机赚到6、7百,这也意味着按照合同规定很有可能即使干够一个月也会因为“累计五日未完成流水任务租金”而被动交车辆租金。
司机1:一天跑10个小时三四百块钱,多的话500多块钱,也就这样了。
司机2:三、四百块钱,四、五百块钱吧。
司机3:跑15个小时,六、七百块钱。
司机4:五百八、九,好一点能跑六百七、八了,但是跑的时间长,得跑十三、四个小时。一个月能赚6、7000元,因为光租车就一个月4600元。
工作人员表示只能签汽车租赁合同/记者拍摄
记者去到公司并表示要以“非租车”也就是给公司当司机的方式入职时,现场的工作人员拿出的合同条款也和卢先生手中的一模一样,是一份汽车租赁合同。
扫码POS机
记者:这怎么还有租金呢?
工作人员:那个就是任务。
记者 :就不是租金了是吧?
工作人员:对,那就是任务流水,只不过那么写,因为它这个模式的话跟租车一样了。
公司办公地/记者拍摄
后续记者追问该公司工作人员为何合同和口头说的不一致时,对方一直强调口头说的也不会骗人。
工作人员:每天就是早晚高峰最低出车8个小时就行,流水跑不够咱们公司这边也不扣您工资的,工资还是正常发的,那我口头跟你说的也是真的呀,也没有说至于骗你是吗?
精心设计,陷阱重重
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校逢律师看过卢先生的合同后直言:
一清POS机
刘校逢:可以看得出来整份合同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可以说是陷阱重重。比如说双方的法律关系比较模糊,表面上看是车辆租赁,但其实里面又包含着雇佣关系甚至是劳动关系的内容。再比如说书面约定和口头咨询答复的内容也有所区别,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口头约定为准的话,一旦打起官司来那就要以书面合同为准。另外拿到所谓补助的条件也非常苛刻,如果没有租满整月或者说累计5日没有完成流水任务的话,承租方不仅拿不到任何的补助,而且你最后算总账的时候有可能还要倒贴。
他也提醒,对于一些招聘广告尤其是内容十分诱人的广告一定要倍加小心。
刘校逢:第一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和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要以书面形式约定清楚;其次要有证据意识,在和对方进行重要的沟通时,注意同步录音,防止发生纠纷时,对方推卸责任。还有就是不要有心存侥幸和贪图小利的心理。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事出反常必有妖!
招聘网站类似招聘广告/来自网络
“两种模式”选哪个?
记者在某招聘网站上输入网约车司机,发现有近百条招聘广告,类似“月入过万”、“轻松福利好”的字样频繁出现,记者询问几家公司后发现大部分都是付押金租车和0押金有流水任务两种模式,并且缴纳“路保费”就可以避开处罚。
公司1:两种模式。最普通的就是跑流水任务,我给你开底薪,给你一个油电补,总共是8000元。你一个月要给我完成,比如每天500元的任务,多余的才是你自己的。租车是没有流水任务的,一个月是6000多租金,钱里面也包含“路保”钱了,主要是运管抓着你了,你不是没有人证吗?你把车给他你走你的我们公司自己去取车去。
公司2:我们是每天跑任务流水的这种,前三个月底薪是9000元,任务流水450~550元之间,您每天跑的超出任务流水这部分是归您自己的,要是跑不够,服务在线时长达到了8个小时,不包括早高峰跟晚高峰这2个小时公司会给你补流水。
公司3:看您选择什么合作方式,比如说有租车模式交押金,按月交租金这种,如果您上“路保”了一个月是500块钱,被抓的话就有人管你。
记者:这个会写进合同里吗?
公司3:那不会
此前反映问题的卢先生选择的是0押金给公司开车的模式,但干了20多天发现由于书面合同内容和口头承诺并不一致,他实际上一分钱也没有拿到。
卢先生:签合同是跟我们签的租车合同,但是我们其实是给他跑车的,我当时我就不签那个合同,他说都是签那个合同。所以说他们就是一开始说的和最后合同里的内容也不一样,当时说不管每个月你跑多少钱,一个月有9000块钱给你保底,只要你每天跑不低于8个小时。所以说这个合同一开始我在那跟她纠结,她说说这个合同不管事儿。
和卢先生有类似遭遇的还有一位上海来的司机,卢先生告诉记者,他去结算工资当天那位司机也在。
卢先生:他是上海人,他说连续去公司两三天了,他说干了33天一分钱没拿到,和劳动局和警察局反映都没结果,我跟他说打12333试试,最后他去旁边打电话了结局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有司机发帖称租车未要回押金/来自网络
第一种方式容易被“合同”坑,第二种付押金租车的方式其实也存在着“被坑”的可能,有网友就曾发帖表示自己押一付一以每月3600元的租金租了一辆车,到退车的时候被公司以各种理由把押金扣除。街头采访中,也有网约车司机表示:
司机:不给你就不给你了,这儿扣点,那儿扣点就没了,听朋友讲过不熟悉的公司人家检查车这不行,那不行就扣你钱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来自网络
是“两种模式”还是“两个大坑”?
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校逢指出了这两种方式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刘校逢:风险还是挺大的。一是根据《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网约车运营要求京人京,如果条件不具备,即属于非法运营,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可能会受到上万元的罚款。而该损失将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二是用非营运车辆用来营运,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而根据合同约定,这种情形下,损失将由承租人承担。三是承租人利益受损后,维权艰难。除非有证据证明签署合同时受到了欺诈、胁迫等,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否则,依据双方签署的书面合同,承租人几乎没有胜诉的可能。最后只能白白为出租人打工。
监管不能缺位,制度要完善
0门槛入职看似诱人,但实际要想赚钱并不简单。针对当前网约车招聘灰色地带的乱象,监管部门的管理不能缺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指出:
张力:我觉得它本质上还是一个雇主和雇员劳动合同的关系,那这背后相应的主管部门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还是要对一些名为租车实为雇佣的关系做好相应的监管,加强对于不实发布信息的监管;运管其实就是交通部门可以更好地及时做好一些守法的提示,把一些执法规则做好充分提示,避免背后的这些公司企业利用信息的不对等的侵害司机的合法权益。
再往前思考一步,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灰色空间”?行业发展路径和规范设计方面是否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张力分析说:
张力:第一个原因是现在平台经济发展近10年来它事实上是降低了这个领域当中企业的准入门槛,那它就会传递一个信号,希望大家都能够进入到这个行业来。第二个原因可能是在于一些地方对于司机的准入仍然还有一个户籍的限制,从2016年到现在,我们整个制度和实践运行了第七个年头了,这种设计方式本身可能也值得反思,确实有些城市的交通服务的供给不太充分,我们是不是还要要求户籍这个条件,而且客观上我们可以看到就是有大量的不合规现象,执法也有一定的困难,这一点我觉得是值得重新反思的。
从根本上守护网约车从业者的利益需要从顶层制度设计方面予以考量,与其让不合规的现象“裸奔”,不如依据实际需求将从业者划入制度和考核的范围,更有利于行业健康有序长久地发展,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中心主任程世东认为:
程世东:现在因为司机本人他不符合相关的法规的要求,那他可能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或者说他在利用法律的途径和手段来去保护他个人权益的时候,可能就没有底气。但是如果合法合规了的话,那他就可以有更大的底气或者是更大的力度来保护他个人的权益。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各方面的关系都是健康的正常的才行,不管是从统一大市场的角度来讲,还是说人口政策叠加到行业政策上来讲,我觉得在这一方面是需要去改进或者是完善的。假定说外地户籍的人可以做网约车司机,有一个资格证的考试和审查来保障安全性。反而是现在他不合规不能进行考试和资格审查,更加增加了这种安全的隐患。
关于网约车,你还知道哪些坑?
记者:苏 宁
编辑:李天一
主编:朱凌翔
安全POS机 拉卡拉智能POS机 申请POS机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hhhrkala.com/16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