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征信
11月18日,央行、银保监会近日公布《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称,支持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推进尚未支持移动支付的人工收费车道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所有人工收费车道均支持移动支付产品。
对于ETC相关产品,该《意见》称,不得新增发行或为其他机构代理发行ETC储值卡,不得为新增发行ETC储值卡提供充值服务。停止新增发行ETC联名卡,用户确有需求的需默认关闭小额免密免签。同时,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郑报全媒体记者 倪子
不能强行要求 用户新开账户绑定
“我有这个银行的借记卡,但是工作人员要求我再办一张信用卡,说是专门绑定ETC,说实话我不想办。”市民秦先生说。
11月18日,《意见》要求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为ETC记账卡用户提供便捷的扣款账户绑定及扣款服务,方便用户快速开通使用ETC服务。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绑定已有账户,不得强行要求用户新开账户绑定,不得在用户办理ETC业务时强制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用户解除绑定账户,不得故意引导已安装ETC用户变更扣款账户,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安装和社会资源浪费。用户选择绑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支持商业银行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充分挖掘账户功能并开展业务创新,更好地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鼓励商业银行采取措施针对性解决货车等具有大额通行费支付需求的营运类车辆相关ETC业务需求。
银行不得强制搭POS机安全售其他服务
近段时间,从线下营业网点,到线上手机APP、公众号和小程序,各银行和支付巨头开启了一场激烈的ETC客户争夺战。不少银行和支付机构都打着“免费办理ETC”的旗号吸引客户。但在这些免费和优惠的背后,其实有不少套路,一不留神就入了坑。
这不,市民夏先生在银行用借记卡办理ETC业务时,被银行强制搭售了消费贷,且年利率高达百分之十几。有银行工作人员解释称,因为借记卡没有透支功能,如果扣款不成功,银行就不得不负担这部分欠款。上述银行出现捆绑消费贷的行为,可能是出于规避风险的考量。但在事先没有征求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捆绑,此举仍引来不少诟病。此外,一些银行“免费”赠送的ETC设备,其实也存在一定的使用锁定期,一般为2年到5年。在此期间,如果客户因个人原因要注销ETC设备,则需要补缴200元到500元不等的设备损耗费。
因此,最新出台的《意见》明确要求,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在开展ETC相关业务时,严禁误导性宣传、虚假宣传以及强制搭售等行为。
欠款超30日将提交征信系统
信用卡没有按时还款,个人信用记录将受到影响,至少5年内不可以贷款。今后,ETC欠费超30日,也将上报个人征信。
《意见》称,支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和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户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保存期限按《领取POS机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清算机构应组织成员单位建立黑名单管理机制,合力防范恶意拖欠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支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会同公安、交通运输、保险等部门,加强车辆注册登记信息、交通管理信息、通行交费信息、车辆保险信息等的采集与应用,依法探索建立有效的联合惩戒机制。因此,大家如果担心ETC欠费的话可以先存钱,避免出现欠费问题。
稳妥有序减少ETC储值卡使用
根据《意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应严格落实停止发行ETC储值卡、逐步减少ETC储值卡使用相关要求。不得新增发行或为其他机构代理发行ETC储值卡,不得为新增发行ETC储值卡提供充值服务。对于已办理ETC储值卡的用户,应制定过渡期安排,稳妥有序减少ETC储值卡充值渠道、方式、额度等。相关过渡期安排应明确过渡期时间等,并报告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
此外,之前曾有持卡人反映自己“被消费”,经调查发现是ETC卡开通了小额免密免签功能而遭盗刷。因此,在保障ETC联名卡用卡安全方面,《意见》明确,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停止新增发行ETC联名卡,用户确有需求的,商业银行应在发行时默认关闭小额免密免签服务,并向用户充分提示风险。对于已发行的存量ETC联名卡,发卡银行应抓紧批量关闭相关小额免密免签服务,并妥善做好用户告知工作。对于用户主动要求开通小额免密免签服务的,商业银行应充分做好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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