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POS机套现也是犯罪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利用POS机套现非法经营案代理拉卡拉
“急需现金周转吗?”“需要信用卡套现业务吗?”信用卡套现、代还养卡是真的便民利民,还是另有玄机?信用卡套现,即先帮持卡人垫付透支款后,再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将垫付刷出、转回自己账户,并向持卡人收取手续费的行为。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16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段某某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申领并持有多家公司POS机,从2016年到2020年期间,段某某在没有实际商品交易情况下,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等方式,利用POS机为杨某、安某、王某等180余人450余张信用卡套现代还养卡,并收取一定手续费从中牟利,段某某非法经营数额高达2500余万元。2021年12月16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对段某某依法向洛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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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指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一清POS机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式,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检察官温馨提示:
信用卡套现虽然能解一时之急,但却是违法行为,轻则影响征信,重则面临牢狱之灾。对于“养卡人”来说,信用卡套现,实际上是在没有真实交易情况下,时间资金交易互换,其极易滋生洗钱、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对于“持卡人”来说,其将信用卡、交易密码等信息交于“养卡人”,在此过程中很可能导致信用卡被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盗刷信用卡,从而衍生其他犯罪,破坏良好的社会秩序。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科学认识信用卡功能、合理使用信用卡、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切勿因过度消费而影响正常生活,进而走向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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