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摔倒莫大意,这几种处理方法需牢记
张大娘坐公交去亲戚家串门,车上没座,张大娘就站在刷卡机旁边扶着栏杆站着。行驶途中,司机为了躲避一辆自行车,突然急刹车,结果张大娘没扶稳,一下摔倒在地。
司机在下一站让张大娘下车,自行去医院检查,并且互相留了电话。张大娘打车到了附近医院,医生诊断为骶5椎体骨折。然而心大的张大娘自己感觉并没有什么不舒服,没有治疗就自行回家了。当天司机去看望张大娘,留下2000元钱和一些膏药。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过了几天,张大娘身体越来越不舒服,直到被儿女送进医院。除了原本的骨折未愈,还添了微量元素缺乏等其他症状。而此时距离事故当天已经过去十多天了,公交公司以过期未报保险为由拒绝赔偿。
电签POS机及时治疗,避免纠纷
在乘坐公交车时摔倒,无论是和公交公司协商解决,还是通过诉讼维权,医疗费都是不可避免的赔偿项目之一。而具体的赔偿数额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
为什么事发后应及时就医呢?因为此时去医院能够准确反映摔倒对身体造成的伤害,减少争议。而上文中的张大娘,由于事发后没有及时治疗,在事隔十几天之后再入院治疗,那么除了事发当天骶5椎体骨折的诊断证明,其他症状是否是因摔倒引起的便不能确定。即便申请鉴定机构鉴定,对于是否能做出明确的鉴定结论也是未知数。
很多人会有一种误区,以为鉴定机构是万能的,什么都能依靠鉴定。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尤其是老年人,摔倒后一定免费POS机要及时就医治疗,避免小事拖大,耽误索赔。
积极协商,不必慌张
很多公交公司都购买了公交意外保险,乘客自上车开始至下车的整个过程中,无论是中遇到因紧急刹车而不慎摔伤、因车辆行驶中起火而烧伤等意外伤害,还是自己不慎摔倒、磕碰,都属于“公交车持卡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范围。通常发生事故后,都能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虽然本案中公交公司拒绝赔偿,但是“未报保险”并非其不予赔偿的合法理由。无论公交车有无保险,公交公司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只不过在实践中,如果乘客摔倒,没什么大碍,司机通常就自行赔偿,不走保险。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公交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免去诉讼的麻烦当然是最好的。如果公交公司一直态度强硬,拒绝协商,那么还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保存证据,提起诉讼
本案可以以健康权被侵害为由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以公交公司违反运输合同中的安全送达义务起诉,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司机许可免费搭乘的无票POS机安全旅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同样构成客运合同关系。无论选择哪种案由,对于摔倒时及摔倒后的治疗情况都要细心留存相关证据。
如果自己没有时间,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总之,乘车摔倒莫要慌,及时治疗最打紧,心平气和去协商,实在不行法院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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