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西乡塘“11.10”打砸公交车案近日开庭,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2018年11月10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一辆207路公交车行驶到明秀路中兴桥附近时,车上的一名男乘客突然打砸公交车并威胁驾驶员。
当天下午5点左右,涉事男子黄某在龙腾路布匹市场上了207路白马公交车,打算前往江南客运站。
由于北大路一带道路施工,207路公交车只能改道绕行,这让黄某感觉自己有可能赶不上班车,于是要求司机开门下车转乘出租车。
而公交车司机根据相关规定,以没有到站点不能开门为由拒绝了黄某,随后黄某开始疯狂地踢踹IC收费刷卡终端机器。
从白马公交公司提供的监控可以看到,涉事男子黄某连续三次对公交车上的IC收费刷卡终端机器进行了踢踹,导致机器毁损。
担心黄某会做出其它威胁到公交车安全的举动,驾驶员最终在明秀西路将车辆停下并打算报警。见此情况,黄某愈发冲动,打算利用车载灭火器砸开车门逃跑。在打砸车门不奏效的情况下,黄某最终打开了公交车中段的车窗,打算跳车逃逸。
此时车上多名乘客和驾驶员联手将黄某控制住。黄某在逃跑挣脱的过程中,还将乘客的两部手机给打坏了。
最终,黄某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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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黄某,以司机经站不停车为借口,对司机辱骂,并用脚踹公交车上的IC卡刷卡机、公交车车载支付终端。
随后又拿起灭火器,威胁公交车司机,并用灭火器砸公交车的前玻璃门。
黄某跳车逃跑时,将乘客的两部VIVO手机踢坏。
经鉴定,公交车IC卡刷卡机价值为人民币825元,公交车车载支付终端价值为人民币800元,手机配件价值为人民币4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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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黄某寻衅滋事一案。
黄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他说自己当天搭乘公交车前和朋友聚会喝了酒,由于一时冲动打砸公交车,并给车上乘客的安全造成了威胁,黄某对于自己当天的违法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白马公交公司的代理律师当庭接受了黄某的道歉,并根据当天公交车遭受的损失,当庭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请求。
白马公交公司诉讼代理人
一部公交车IC卡感应器825元,公交车车载器具2500元,乘客门诊费150.4元,以及公交车两天的停运损失1604元,以上合计人民币5079.4元。
黄某当庭对赔偿数额表示没有异议,将全额赔偿白马公交公司以及车上乘客的损失。
目前,黄某已经积极联系家属对白马公交公司和乘客作出民事赔偿,西乡塘区法院对这起公交车上寻衅滋事案件也已经审理完毕,待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作出宣判。
(来源:西乡塘区法院 作者:农佳伟 覃健明 蔡梦婕 班梦霞)
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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