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7项违规被罚百万;“超期处理个人征信异议申请”交POS机申请行也被罚
多项违法行为,广发收百万罚单
近日,央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郑银罚字〔2020〕15号)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存在七宗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罚款117.6万元。同时,还有3名相关责任人遭罚。
广发银行郑州分行的七宗违法行为分别为:
1.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
2.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3.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4.未领取POS机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
5.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
6.未按照规定处理征信异议;
7.对金融产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李宏伟为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副行长,对广发银行郑州分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罚款4.5万元。
吴恒兵为广发银行郑州分行行长助理,对广发银行郑州分行未按照规定处理征信异议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罚款1万元。
孙俊为广发银行郑州分行零售银行部员工,对广发银行郑州分行未按照规定处理征信异议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罚款1万元。
交行北京市分行及两家支行收罚单
央行营业管理部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亚运村支行、北京海淀支行同时被罚,合计罚没金额达30万元。
从具体的违法行为类型拉卡拉POS机传统出票版来看,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在检查期间未如实提供文件,被央行营业管理部罚款20万元。交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北京海淀支行均因“因超期处理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被央行营业管理部分别罚款5万元。
同时,央行营业管理部还对多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具体来看:
李宛冰(时任交通银行北京慧忠里支行零贷客户经理)因对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在检查期间未如实提供文件,罚款5万元。
马曙光(时任交通银行北京慧忠里支行行长)因对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在检查期间未如实提供文件,罚款2万元。
袁凯(时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零售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对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在检查期间未如实提供文件,罚款2万元。
刘庆(时任交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客户经理)对交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超期处理个人征信异议申请,罚款1万元。
张曌翔(时任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客户经理)对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超期处理个人征信异议申请,罚款1万元。上述罚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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