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电信诈骗(二)
你是否遇到过陌生人致电给你,
要你办理贷款并发来“未知名”的链接
你是否遇到过自称“淘宝客服”,
说需要退款且发来“奇怪”的退款链接
POS机安全
你是否遇到过陌生微友,
要教你投资理财
你是否……
没错,以上都属于电信诈骗套路,
今天,小编带你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电信诈骗案例,
希望能给你敲响警钟!
陈某、陈某金、李某俊诈骗一案
【基本事实】
2019年9月,被告人陈某通过微信兼职群认识了被告人陈某金,陈某金告知陈某其在收购银行卡用于诈骗,提出让陈某收个人POS机购附有绑定手机卡、U盾及开卡人身份证复印件的银行卡,并向陈某提供了银行卡密码,陈某同意寻找银行卡。后陈某联系李某俊并告知准备以银行卡实施诈骗,提出让李某俊办理银行卡,并提供了陈某金设置的银行卡密码,李某俊同意寻找银行卡。后李某俊联系到母某春,在农业银行以母某春身份证办理了农业银行卡,并在该行开通了K宝网银业务,设置了陈某提供的银行卡密码,同时办理了移动电话卡绑定在该银行卡,李某俊将该银行卡及电话卡等交给陈某,陈某利用该银行卡在手机注册了云闪付软件用于查看该银行卡的资金到账情况,后陈某又将该银行卡等转交给陈某金,由陈某金寄往广西某市用于实施诈骗。
2019年12月18日,青海某律师事务所李某萍被他人冒用该所主任的QQ实施诈骗,李某萍误以为真,向母某春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转账36万元,转账后即被不明身份人员将该卡内10万元转走。陈某发现母某春账户内转进资金后,即打电话将母某春的农业银行卡挂失,并通知李某俊在母某春的农业银行卡中有26万元,让其联系母某春重新补办银行卡取出卡内钱款。李某俊遂联系母某春补办了银行卡,并按照陈某的要求,通过柜员机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将该账户26万元进行分配,陈某金分得4万元,陈某分得10.5万元,李某俊分得11.5万元,李某俊另支付母某春2200余元。
另查明,案发后扣押被告人陈某支付宝账户余额7.37万元,其亲属主动退赔赃款3.13万元。被告人李某俊亲属主动退赔赃款4.5万元。
【裁判结果】
平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金、陈某、李某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2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李某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追缴被告人陈某金、陈某、李某俊违法所得26万元,退还被害人(被告人陈某已退还10.5万元、被告人李某俊已退还4.5万元)。宣判后,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后语】
网络诈骗形式多样花样繁多,确有防不胜防之感,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有更加提高警惕,擦亮双眼,学习防骗知识增强防范意识,特别是涉及钱款转付时,不见真人不听真声坚决不转账。
温馨提示
诈骗手法千变万化,
但万变不离其宗。
要牢记“三不一多”原则:
未知链接不点击
陌生来电不轻信
个人信息不透漏
转账汇款多核实
卡拉合伙人 智能POS机 拉卡拉POS机传统出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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