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支付:「一案一评」“代办”信用卡 讲义气担责任

「一案一评」“代办”信用卡 讲义气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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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审结的这起信用卡纠纷案具有普遍的警示意义!现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竞争激烈,推销各种卡的银行工作人员“满天飞”。朋友们之间互相“关照”业务本属正常现象,但让别人以自己的名POS机官网义办银行卡就是“关照”过头了!必然导致纠纷和官司。引以为戒吧!

拉卡拉支付:「一案一评」“代办”信用卡 讲义气担责任

通讯员 王映华

近日,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纠纷。被告虽辩称信用卡系他人实际使用,但因其为持卡人,法院判决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017年7月19日,被告蔡某向原告某银行申领了信用卡,分期付款额度为30万元,被告刷卡消费之后,多次出现不能按时还款情况,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若所请。蔡某辩称,信用卡申请表上的签字确实是本人所签,但是该卡是骆某带蔡某去申办的,银行放款后钱也是给骆某用的,前几期还款也是骆某还的,并且当时银行也没有审查贷款能力,现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还钱。被告称和骆某是朋友关系,因为是熟人,才会去办信用卡,把钱套现借给骆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蔡某未能及时归还透支欠款本息,理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现原告要求被告归还透支本金及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和合约约定,予以支持。

法官点评:

生活中,经常会有所谓的“熟人”利用朋友的身份信息办卡借钱,殊不知风险重重,一旦“熟人”逾期一清POS机不还,联系不上,轻则持卡人的银行征信受到严重影响,重则会惹上官司,伤财伤身。故千万不要因为一时义气,一时心软,为他人“代办”信用卡,将自己置于官司缠身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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