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因7项违法行为拉卡拉代理加盟被罚近360万元!近5年已多次被处罚
12月7日,南都记者获悉,近日,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七项违法行为被罚没合计近360万元,时任拉卡拉副总裁的宁一丁被处罚款15万元。南都记者注意到,近5年间,拉卡拉已累计受行政处罚10次,共计罚款400余万。近期,还因回应央行新规利好业务发展,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等。
5年间拉卡拉多次领监管罚单
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一则有关拉卡拉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其违法行为具体包括:违反外包管理规定,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要求,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落实本地化经营要求,未与商户签订受理协议,未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未留存商户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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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因上述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4224万元,并处罚款350万元,被罚没合计359.4224万元。
同时,宁一丁对违反外包管理规定,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要求两项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截至12月6日收盘,拉卡拉报26.3元/股,跌幅达4.92%,总市值为210.4亿元。自12月3日以来,拉卡拉的股价已连续多日收跌。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拉卡拉年内首次被罚。1月4日,拉卡拉南宁分公司因存在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以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处3万元罚款。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近5年间,拉卡拉及其分公司已累计遭受行政处罚10次,共计罚款406.6万元。其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未按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存在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规行为,对商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等。
近期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官网显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首批获得央行颁发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2019年4月,拉卡拉在深交所上市,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本次被罚不久前,拉卡拉因蹭热度险些“翻车”。近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银行卡收单和条码支付终端作出相应管理要求。随后,“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热议。
11月26日,拉卡拉在互动易平台被问及《通知》对业务的影响时,称“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受此影响,当日拉卡拉股价大涨18%。
11月29日,拉卡拉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其说明央行新规“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依据及合理性,并核实说明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是POS机官网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等。
在回复函中,拉卡拉否认了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称当日早盘A股与第三方支付相关股票普遍出现了快速上涨,公司股价可能受此影响,股价同步出现较大涨幅。
此外,拉卡拉解释称,未来“个人码”转向“商户码”的过程中将释放出一定的增量市场,公司凭借在扫码支付领域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扫码交易规模和市场份额具备商业合理性。一旦“个人码”启动转换,必定有商户转而使用“聚合商户码”。
截至2021年前三季度,拉卡拉实现扫码交易金额7300亿元,同比增长39%,但扫码交易市场占比并不高。虽然其提升扫码市场份额和交易规模具备合理性,但业务拓展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至2020年,拉卡拉支付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逐年下降,从91.92%降至83.95%。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方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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