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POS机随身带你刷卡也能还款
“法官,事太急,我没有带现金,我到镇街道上去取钱,估计得几个小时等。”被执行人董某说。
“不用等了,我们随身带着POS机,你刷卡也能 还款。”执行法官说。
被执行人董某:“法院办事真是方便当事人,我现在就刷卡还钱。”
以上是旬邑县人民法院职田法庭在7月11日中午,对潘某申请执行董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现场“画面”描述。
案情回放:2017年7月,潘某为董某修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经双方当事人结算,除去董某之前已给付的款项,其仍下欠建房款21000元,因无力给付,董某书写欠条一张交与潘某,并承诺2018年10月20日前付清所有欠款。期限届满后,董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推诿不付,潘某诉至该院代理POS机要求董某付款。该案经旬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并判处董某支付拖欠潘某建房款21000元。该判决生效且经过履行期后,董某仍旧不给付情况,潘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9年7月11日中午,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家找到董某,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督促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给付义务,其表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愿意履行给付义务。鉴于此情况,办案人员告知董某,若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依照法律规定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和执行法官的耐心教育下,董某思想上有所变化,同意当即给付所欠的21000元及受理费、执行费等,但必须去往镇上银行办理取款业务,为了方便当事人还款、及时有效的执结案件,执行人员随身携带POS机,已将案件所有款项转至法院账户。
据旬邑县人民法院政工科长姚宝民介绍,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提高当场立案率,POS机扫码旬邑法院经过和银行以及财政部门的沟通,于2019年1月为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五个基层法庭配备了pos机,开启了刷卡缴纳诉讼费新模式,这不仅是旬邑法院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一项新举措,也是旬邑法院司法为民,打造“服务型法院”的一个重要突破。实施以来,共计立案1164件,执行费缴纳418件。(记者郭朝霞 通讯员 马军 孙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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